职责分工
校长:主持学校行政工作,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,分管高三年级。
党委书记:主持学校党委工作,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。
教学副校长:协助校长分管教学工作(教务处)、教科研工作(教科室),协助校长分管教师培训及语言文字工作,分管高一年级年级。
后勤副校长:协助校长分管德育工作(政教处)、分管总务后勤工作(总务处),协助校长分管收费及招生工作,分管高二年级。
工会副主席:主持工会工作,计划生育工作(校办),分管“改扩建”工作。
责任制度
校长:
具有学校工作的决策权、指挥权、人事权和财产、经费的支配权,对学校工作承担全部责任。对学校有争议的重大事宜,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有最终决定权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执行上级指示;
2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优化干部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;
3、 实行“分权放权”,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的作用,指挥学校各项行政工作;
4、 组织行政干部按照党委的部署参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;
5、 领导高三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,并接受分管领导和处室的指导。
党委书记:
具有对校长的监督权,对学校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,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保证和监督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规定在学校贯彻执行;
2、 领导学校的党的工作和教职工师德建设工作;
3、 对学校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、培养、考察和监督;
4、 领导学校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学校的统战工作;
5、 领导组织学校校庆筹备工作。
教学副校长:
具有学校教学、教研工作管理权,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在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规定;
2、 协助校长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;
3、 协助校长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;
4、 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及校本培训工作;
5、 领导高一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,并接受分管领导和处室的指导。
后勤副校长:
具有学校德育、总务后勤工作管理权,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在学生德育工作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规定;
2、 协助校长组织管理学校后勤服务工作;
3、 协助校长组织管理学校学生德育工作;
4、 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及综合治理工作;
5、 领导高二年级教育教学工作,并接受分管领导和处室的指导。
工会主席:
在上级教育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具有参政议政和民主管理的权力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;
2、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力;
3、 组织学校的民主管理;
4、 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及学校“改扩建工程”的管理;
5、 协助学校党政组织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。
教务主任:
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具有教学工作的管理权、教研组长和本处室工作人员的聘任权,对教学工作的统筹安排权,对年级和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权。对教务处和所任工作负责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通过计划、调研、抽查、质量分析和信息交流等手段,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;
2、组织全校性的教研、教改活动、教师教学比赛和学科竞赛活动;
3、组织全校性的质量分析;;
4、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及语言文字工作;
5、 对年级教学工作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。
政教主任:
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具有德育工作的管理权、对本处室工作人员的聘任权,对德育工作的统筹安排权,对年级和教师德育工作的评价权。对政教处和所任工作负责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通过计划、调研、抽查、质量分析和信息交流等手段,对全校德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;
2、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教育及“两操”、文艺、体育、科技等课外活动;
3、对年级德育工作和班级部分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;
4、协调年级之间的有关德育工作;
5、管理校园环境卫生、及学生安全工作;
6、定期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;
总务主任:
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具有总务后勤工作的管理权,日常经费使用的审查权,对本处室工作人员的聘任权和对部门、年级财产的管理权和评价权。对总务处和所任工作负责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 组织织和管理学校后勤服务工作;
2、 组织和管理财务和财产工作;
3、 组织和管理师生的生活和职工的福利工作;
4、 组织和管理校园环境和勤工俭学工作;
5、 经费和财产安全工作。
教科室主任:
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具有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权,对教师教科研评价权。对学校教科研工作负责。主要职责如下:
1、组织和管理教科研工作;
2、定期开展教科研培训,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;
3、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评价。
4、组织管理“十一五”研究课题;
5、办好《教育文苑》期刊。
团委书记:
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领导和组织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领导和组织共青团的工作;
2、领导和组织学生会的工作;
3、领导和指导教工团支部的工作;
4、配合政教处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活动。